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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和桥镇电力套管工程由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核检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一定要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件资料前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授权委托人(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投标保证金。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报名资料上需提供报名单位邮箱及联系电线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形式仅限本票或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别的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和桥镇电力套管工程保证金(手写无效)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城街道雁行路136号)。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被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⑤资质证书;⑥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允许超出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了重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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